3连板泰禾智能:阳光新能源确认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导读 3连板泰禾智能10月23日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于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3连板泰禾智能10月23日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于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10月2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及股东葛苏徽、唐麟、王金诚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王金诚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葛苏徽、唐麟、王金诚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0808万股股份、1523万股股份、271562万股股份、3855万股股份(合计18732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王金诚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许大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70%,上述股票解质押事宜需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若股份不能解除质押,上述事项存在协议转让失败、控制权变更失败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后续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交易安排,虽然双方采取了包括股份质押、支付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后续交易存在违约的风险,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关注到“溢价101%入主泰禾智能,阳光电源买壳背后藏何资本谋划”等相关报道,经向阳光新能源核实,阳光新能源确认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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